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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常识

                           金融常识

    (一)人民币储蓄

 

  您在我行进行人民币储蓄,根据存款期限不同,您可选择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两大品种:

 

  活期储蓄是指不确定存期,您可随时可以存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方式。

 

  活期储蓄开户和存取款的程序是这样的:

 

  您在开户时,请填写内容有存款日期、户名、存款金额的活期储蓄存款凭条,并将凭条和现金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后,发给您存折;您若要求凭密码或印鉴支取,要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自行按规定格式输入密码,或向经办人员提供两张印鉴卡片。

 

  存取款时,  仍按上述步骤进行。  只是取款时所填写的凭条是取款凭条。另外凭密码或印鉴支取存款的,每次都要按规定格式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输入密码或在存款凭条上加盖印鉴。

 

  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一元,存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挂牌利率计算,请见利率表。

 

  定期储蓄是您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或按期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储蓄方式。定期储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其存取方式因类型不同而有区别。

 

  整存整取: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只是银行给储户的取款凭证是存单。另外,您提前支取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代他人支取的不仅要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件,还要提供代取人的身份证件。该储种只能进行一次部分提前支取。计息按存入时的约定利率计算,利随本清。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零存整取:指约定存期、每月固定存款、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行为。  开户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只是每月要按开户时的金额进行续存。储户提前支取时的手续比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五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整存零取: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本金的一种储蓄。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存入时一千元起存,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及半年一次。在开户时由储户与银行储蓄机构商定。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付,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存本取息: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分次取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的一种储蓄。一般是五千元起存。其开户和支取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提前支取时与定期整存整取的手续相同,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定活两便:指您在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可随时支取的一种储蓄。一般五十元起存。其开户和支取均比照活期储蓄存款。实际存期及支取日挂牌同期限的利率档次打六折计息。

 

  通知存款:是指您不约定存期,在支取时事先通知银行的一种储蓄方式。支取时银行按提前通知时间一天或七天确定利率并按实际存期计算利息 .该存款起存金额为五万元,您一次或分次支取,分次支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五万元.

 

    (二)外币储蓄

 

  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现钞户)

 

  外币定期储蓄存款(现钞户)

 

  外币储蓄存款(现汇户)

 

  外币储蓄存款的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币计息,为您保密。

 

  外币储蓄存款分为现汇帐户和现钞帐户。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支票等外币票据,凡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票据均可存入现汇帐户;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需经银行办理托收后,方可存入现汇帐户。凡从境外携入或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可存入现钞帐户。

 

  目前我行为您提供的外币储蓄存款币种主要有美元、港币、日元、英镑、德国马克、法郎等,在部分大中城市行还可办理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等币种。如您持有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可选择上述币种之一,按存入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套算入帐 。我行外币储蓄存款分为活期储蓄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

 

    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现钞户)

 

  外币活期储蓄存款是指不确定存期,您可随时可以存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方式。

 

  开立外币活期储蓄存款现钞户,应按要求先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开户日期、户名、币种、金额等内容,连同现钞一并交储蓄网点经办人。如您要求凭密码或印签支取,应按我行规定格式自行输入密码或预留印签片两张。活期储蓄存折为记名式,可以挂失。

 

  办理活期储蓄存款续存,应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日期、帐号、户名、币种、续存金额等内容,连同现钞、活期存折一同交与储蓄网点经办人员。

 

  办理活期储蓄存款取款,应在储蓄取款凭条上填写日期、帐号、户名、币种、取款金额等内容,连同存折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如凭密码支取,应按经办人员要求在“密码器”上输入自己的密码;如凭印鉴支取,应将自己的印鉴印在活期储蓄取款凭条上。

 

  办理活期储蓄存款销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在储蓄取款凭条上填写日期、帐号、户名、币种、取款金额(最后余额)等内容,连同存折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如凭密码支取,应按经办人员要求在“密码器”上输入自己的密码;如凭印鉴支取,应将自己的印鉴印在储蓄取款凭条上。

 

  外币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均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币种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每年结算一次,并入本金起息。

 

    外币定期储蓄存款(现钞户)

 

  外币定期储蓄存款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方式。

 

  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五个档次。起存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元的等值外汇。

 

  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均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币种、相应存期的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开立外币定期储蓄存款现钞户,应先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开户日期、户名、存期、币种、金额等内容,连同现钞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如要求凭密码或印鉴支取,应按规定格式自行输入密码或预留印鉴片两张。

 

  我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可办理转存业务,转存业务可分为自动转存和约定转存。自动转存是指按原存款约定的存期和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将利息转入本金后,按原存款存期和转存日的利率转存。约定转存指按原存款约定的存期和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将利息转入本金后,按约定的存期和转存日利率办理转存。

 

  当您的定期存单已到期,到我行办理销户时,将到期存单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即可。如凭密码支取,应按经办人员要求在“密码器”上输入自己的密码;如凭印鉴支取,应将自己的印鉴印在定期储蓄存单上。

 

  当您持过期定期存单到我行办理销户时,办理手续同到期销户手续,对逾期部分利息的计算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币种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外币储蓄存款(现汇户)

 

  开立外币储蓄存款现汇户,应先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开户日期、户名、存期、币种、金额等内容,连同汇款凭证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

 

  当您往您的现汇户中存入现汇时,应先在储蓄存款凭条上填写日期、现汇帐户号码、户名、币种、金额等内容,连同所带汇款凭证一同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

 

  当您需要从您的现汇户中汇出汇款时 , 除了填写外币定期储蓄取款凭条外,还应填写一份汇款申请书,在汇款申请书中应填明日期、汇出币种及金额、收款人、收款人地址及开户行和帐号、汇款人、汇款人地址及开户行和帐号等内容,连同定期储蓄取款凭条及定期储蓄存单(现汇户)一并交给储蓄网点经办人员。

 

  现汇户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同现钞户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方法。

 

    (三) 银行结汇售汇业务是一九九四年国家外汇体制改革 ,国家为实现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由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售汇与付汇业务。

 

  国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银行或到银行购买外汇。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结售汇有关凭证为其办理买卖外汇业务。

 

  如何办理结汇

 

  凡是国内机构有出口或先支后转口货物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下国际招标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及港口邮电费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汇回的外汇利润、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它应结汇的外汇,有上述外汇的企业应持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件或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如何办理售汇(购汇)

 

  凡实行进口配额管理或特定产品进口管理的货物进口,持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或进口证明及相应的进口合同;实行自动登记制的货物进口,持相应的登记文件和进口合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的无形资产进口持进口合同或协议;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用汇项目等可到建设银行办理购汇。

 

   建设银行为客户办理结售汇的价格如何确定?

 

  各外汇指定银行依据每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中间价)并按规定的上下浮动幅度内确定当日外汇挂牌价,美元、港币现汇买卖可在中间价上下0.17%内浮动;日元、欧元现汇买卖可在中间价上下浮动0.2%;其它挂牌货币的现汇买入卖出价之间的价差不得超过0.5%;美元、港币现钞买入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75%;日元、欧元现钞买入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1%;其它币种现钞买入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2.5%。各币种现钞现汇买入价相同。定价方法如下:

 

  例如:20032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率为8.2798

 

  当日现汇买入价:8.2798×(1-0.15%)=8.2674

 

  当日现汇卖出价:8.2798×(1+0.15%)=8.2922

 

    (四)、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是国际间清偿债权和债务的一种货币收付行为,是以货币收付来清偿国与国之间因经济文化交流、政治性和事务性的交流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国际结算的目的是以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国际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的清偿。国际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中间业务。

 

  我行国际结算产品介绍

 

  目前我行有如下一些国际结算产品,客户可以将申请材料直接交到所在地机构。

 

    1)外汇汇款业务:外汇汇款是国际结算业务中最基本的结算方式,同时,也是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汇款方式除用于贸易货款的支付以外,还常用于各种从属费用(如保证金、运费、保险费、佣金、退赔款或罚金等)的支付。除电汇、票汇、信汇等三种方式外,还有其它形式的汇款方式。如旅行支票、旅行信用证、信用卡等。

 

  特点:

 

  ①汇款结算方式能迅速、及时地完成款项的划付,比起信用证和托收方式,可以让收款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款项。

 

  ②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③建立于商业信用之上的支付方式。相对于信用证和托收方式,风险较大。

 

  客户流程

 

  汇出汇款:

 

  (1)①签订商务合同并约定以汇款方式结算。

 

  (2)②申请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客户将汇款申请书和有关的商业合同(销售合同、索赔协议、佣金协议等)、报关单及相关部门的批件交至银行办理汇出汇款手续。

 

  汇入汇款:

 

  ①银行通知客户有款项汇入。

 

  ②办理结汇或其他相关手续。

 

    2)托收业务:托收是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收款人(一般为出口商)根据商务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发运后,将单据提交给当地的银行(托收行)办理托收。该银行再将单据委托给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代收行),由代收行将托收单据提示给付款人,付款人根据指示向代收行付款或承兑。从出口商开户行的角度看,该项业务通常被称为出口托收;从进口商开户行的角度看,该项业务通常被称为进口代收。根据委托人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托收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特点:

 

  ①是一种商业信用,其风险一般介于信用证和汇款结算方式之间。

 

  ②相对于信用证方式,手续较简,费用较低;相对于汇款方式,手续较繁,费用较高。

 

  客户流程

 

  出口托收:

 

  ①签订商务合同并约定托收结算方式。

 

  ②出口商出货并制单。出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并制备相应单证,如发票、箱单和提单等。

 

  ③申请办理托收业务。出口商将单据连同出口托收申请书提交给银行办理托收。

 

  ④收妥货款。

 

  进口代收:

 

  ①签订商务合同并约定托收结算方式。

 

  ②进口商收到代收行提示单据。

 

    3) 信用证业务: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由开证银行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包括:进口信用证业务和出口信用证业务。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为国内进口商提供的一种国际结算工具。在进口商品时,如果国内进口商与国外出口商约定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则由它向国内银行提供进口合同等材料,申请开立信用证,国内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开出信用证。开证行对出口商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向开证行提交了正确无误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向出口商付款。

 

  出口信用证是为国内出口商提供的一种国际结算工具。在出口商品时,国内出口商可以与国外进口商约定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当国外银行开出信用证,就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证要求提交了正确无误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无条件对出口商付款。

 

  特点:

 

  ①在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的收款有了银行信用的保证,这有利于贸易双方在互不熟悉的情况下减小结算风险,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②相对于汇款、托收方式,手续较繁,费用较高。

 

  客户流程

 

  进口信用证:

 

  ①客户向银行申请开证。

 

  ②改证。如客户需修改信用证,填写改证申请书,银行进行内部审批通过后,对外发出改证通知。如涉及金额、期限等重要条款的修改时,银行会要求客户增存保证金或提供需要的材料,方能对外改证。

 

  ③付款赎单。  银行收到国外银行寄来的单据后,进行审单,如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则通知客户付款,客户付款赎单。

 

  出口信用证:

 

  ①签订商务合同并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②收到信用证通知。被通知收到正本信用证。

 

  ③审查信用证内容。审查信用证内容条款,如发现乱码、条款描述模糊、歧义或与合同不一致,应立即要求通知行电洽开证行核实、修改和确认。

 

  ④出货、制单。组织出货并按照信用证要求制备相应单据,如发票、箱单和提单等。

 

  ⑤提示单据。向指定银行提示单据。

 

  ⑥修改单证。如发现单单不符,单证不符,应按信用证要求进行修改。

 

  ⑦申请贸易融资。如有资金需求,可向银行申请贸易融资。

 

  ⑧收妥款项。

 

    4)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以融通资金或保证债务等为目的而开立的信用证。从本质上说,备用信用证就是一种保函,通常用于担保融资、债务的清偿或义务的履行。只要甲方对乙方承担了义务,而乙方认为仅有甲方履行义务的承诺尚不够时,就可通过甲方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向乙方作出承诺。这种承诺是银行保函性质的支付承诺。

 

  特点:

 

  ①以银行信用为基础,遵循国际惯例,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是第一性的。

 

  ②独立与交易合同的自足性契约,其付款承诺可以是有条件的或无条件的。

 

  ③ 开证行处理的只是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而完全不管基础合约的履行。

 

  客户流程

 

  开出备用信用证:

 

  ①决定。客户之间签订商务合同或因某种法律关系等而需要银行保证,因而决定开出备用信用证。

 

  ②向银行申请。申请人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时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开立备用信用证申请书;商务合同副本或招标书副本;近期财务报表;反担保或财产抵押书等;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为新客户时);其它应提交的材料。

 

  ③存入保证金或提供反担保。

 

  ④发生备用信用证中约定的违约行为处理。

 

  ⑤补足保证金,由担保方执行备用信用证。

 

  接受备用信用证:

 

  ①到银行领取备用信用证。

 

  ②出具证明。如果委托人发生备用信用证中约定的违约行为,向担保方出具委托人违约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收到备用信用证项下赔偿金额。

 

    5)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包括:信用证打包贷款、出口议付、出口托收贷款、信托收据贷款、提货担保、信用证远期汇票的贴现及应收款买入、福费庭、国际保理、海外代付、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对象是在国内正式注册的有权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

 

  进出口贸易融资细分种类:

 

  ① 信用证打包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将开证行开立的以借款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及修改(如有)正本留存,对借款人发放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备货的贷款。

 

  ② 出口议付:银行根据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的资信情况,在其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后,依据开证行的议付委托,将议付金额先行解付给出口商,然后凭单据向开证行索回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短期融资。

 

  ③出口托收贷款:银行为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业务时,在出口商交单后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④信托收据贷款:银行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向申请人提供的短期融资。

 

  ⑤ 提货担保:信用证申请人(进口商)通常情况下应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如果航程过短,货物早于单据到达,进口商可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提货担保业务,以便及时提货用于生产销售并免付滞仓费。

 

  ⑥ 远期信用证汇票贴现及应收款买入:银行根据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的要求,在开证行对远期议付信用证或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承兑后,对该汇票进行贴现;或在开证行确认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付款到期日后,买入该信用证项下应收款。

 

  ⑦福费廷:又称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承兑后,对该汇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

 

  ⑧国际保理: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 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基于应收帐款转让而共同提供的包括应收帐款催收、销售分户帐管理、信用风险担保以及预付款融资等服务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⑨海外代付:是指开证行开出假远期信用证并对来单汇票承兑后,在开证申请人承担贴现费用的条件下,由指定的代付行(贴现行)对汇票进行贴现并立即向议付行付款的融资方式,也称为买方付息贴现业务。

 

  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贷款:是指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将保单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从而在对以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和赊销为结算方式的出口贸易,在货物出运后获得银行按货物价值一定比例给予的资金融通的业务。

 

  ⑾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后,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客户(进口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有追索权短期融资的一种金融服务。

 

    (6)信贷业务客户流程

 

  ①申请。客户向银行信贷经营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各种相关资料。

 

  ②签订合同。银行经营部门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客户将与银行签订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如银行认为不可行,则将客户申请时交付的材料退还。

 

  ③落实担保手续。  合同签订完毕后,客户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④银行发放贷款。客户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借款客户发放贷款,借款人可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⑤ 还款。按用款实际期限,贷款即将到期时,借款客户应筹集资金以 按时归还。

 

    7)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存入银行后随时可以支取的存款。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结算户存款和基金户存款。

 

  活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活期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

 

  存款对象

 

  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济和个人(简称存款人)均可在中国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存款,同时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活期存款帐户的开立

 

   基本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帐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帐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①下列存款人可以在所在地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外国驻华机构;

 

  社会团体;

 

  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外地常设机构;

 

  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

 

  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需向银行出具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一般存款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①(1)存款人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在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在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取得借款的

 

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②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帐户需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临时存款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帐户鞍鞍祆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①存款人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

 

  外地临时机构;

 

  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

 

  ②存款人在银行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应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专用存款帐户

 

  专用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帐户。

 

   ①下列资金,存款人可在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

 

  基本建设的资金;

 

  更新改造的资金;

 

  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②存款人开立专用存款帐户需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