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17-12-07 来源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绥)市监食罚〔2017〕40号 | 绥芬河市奥丽娅蛋糕加工厂(张仁峰)无证生产加工提拉米苏案 | 张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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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加工提拉米苏 | 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工具、设备,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12月1日 |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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