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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傅兴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2-07-20  来源

绥政干发〔20121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傅兴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91次、2次、3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傅兴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永良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广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克全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永平同志任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刘德胜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王韶波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尹国山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

张凤江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萍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时晓城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

姜丽华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刘思聪同志任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许在臣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德忠同志任市监察局局长;

黄玉萍同志任市财政局局长;

郝伟顺同志任市教育局局长;

伞君仁同志任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学义同志任市林业局局长;

李波同志任市卫生局局长;

宋林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彭立民同志任市水务局局长;

何炳利同志任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主任。

经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王秋伟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鹏涛同志任市政府驻海参崴商务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振昌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高毅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孙喜玖同志任市节能低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炜同志任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在明同志任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周秀华同志任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周际辉、王兴权同志任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松林同志任市贸促会副会长;

高明珠同志任市畜禽屠宰所副科级职员;

关姝姣同志任市口岸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洪军同志任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

周兆祥同志任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主任科员;

张学勇同志任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兼市亿通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孙长东同志任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继伟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张云鹏同志任市政府投资工程中心总工程师(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霜同志任市采供血站站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长青同志任市公证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邓建伟同志任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奎同志任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邓建伟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学勇同志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

崔志尧同志市政府接待处副处长职务;

宋林瑞同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毅同志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兆祥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兼市会展办主任职务;

刘建奎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鹏涛同志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外贸科科长职务;

高明珠同志市畜禽屠宰所所长职务;

于哲同志绥芬河海参崴商务代表处主任职务;

刘峰同志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职务;

关姝姣同志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云霞同志市文体活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霜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云鹤同志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王海林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长新、冯宝金同志市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在明同志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松林同志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洪军同志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职务。

经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市委研究同意,

侯恺同志任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挂职,时间一年)。

经一月七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

李永良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关海涛同志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海峰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享受副处级待遇);

刘秀斌同志任市环境保护事业局副局长(享受副处级待遇);

卢建民同志任市中俄贸易综合体管委会副主任;

郭臣同志任市金融服务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荣春同志任市贸促会副会长兼市会展办主任;

王凤刚同志任市酒类专卖局局长;

武茂春同志任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享受副处级待遇);

代海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享受正处级待遇);

曹哲同志任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李学义同志任市中俄森林防火联防联络站副站长;

房功成同志任市水政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国、侯彦平同志任市畜牧兽医局副科级职员。

免去:

高宝平同志市金融和资本运营办公室主任职务;

卢建民同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晓波同志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学义同志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永良同志市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振庄同志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宋雪花同志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李世儒同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荣春同志市口岸委公路科科长职务;

张灿镇同志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郭臣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俊波同志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刘佳军同志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房功成同志市环卫处主任职务;

张希明同志市外商投资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郝伟顺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酒类专卖局局长职务;

张立国同志市畜牧总站副站长职务;

侯彦平同志市兽医院院长职务;

赵广友同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0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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