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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7〕46号)

2017-09-29  来源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绥政办发〔2017〕46号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

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芬河镇、阜宁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绥芬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绥芬河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25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在现有医联体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医联体制度框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20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

2015年,我市已组建了市人民医院和阜宁镇卫生院、市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2016年,我市在医联体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组建了市人民医院和阜宁镇卫生院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医共体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在保持原有法人地位、功能定位不变前提下,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联体建设情况,市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可根据服务能力和规模,牵头组建医共体,也可与市人民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建立专科联盟,横向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发挥中医和妇幼保健特色优势。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参与组建医联体。

三、完善医联体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制度。各医联体要制定章程,明确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统筹医联体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医联体可探索在医院层次成立理事会,以牵头单位为核心成立理事会,作为医联体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可向成员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管理团队。完善医联体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提高管理效率,推动医疗服务同质化。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二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合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发挥上级医院品牌效应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家庭医生信誉度,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采取组合式签约服务模式,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即视为与上级医院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通过签约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按照我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要求,完善和落实收费付费机制、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上级医院向家庭医生开放专家号源;对签约患者简化转诊审批手续,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1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患者实行延伸处方政策等,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引导居民自愿签约。

(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明确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有序转诊。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支持上级医院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延续性治疗和康复病床,组成医疗团队对下转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指导。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统一调配医、药、护、技、管等人力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率。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引导人员合理流动。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适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工作室。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要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二级公立医院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上级医院下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通过坐诊、带教、指导以及参与行政、业务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实行慢性病防治首席专家制,由牵头医院选定糖尿病、高血压等重点慢性病防治专家,指导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健康管理工作。创新机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在医联体中探索由牵头医院招聘、社区卫生机构使用、谁使用谁管理的基层人才补充模式;在医共体中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的人员管理体制。明确人才准入标准,提升医联体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三)统一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为医联体整合、共享区域居民健康信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提供支撑,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加强和规范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充分发挥远程医疗作用,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问题,为城乡居民就近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探索制定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资源共享。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大型检查检验设备开放共享,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在医联体内统一药品采购和管理,建立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方便患者就医。

五、完善和落实保障政策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地在基层发挥作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发挥医保和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对未按转诊程序就医的患者降低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医联体内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有序就诊。适应双向转诊需求,完善医保工作流程,提高相关手续办理的便捷性。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医疗费用结算对象原则上仍为医疗机构。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建立“合理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完善分级定价政策,合理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价格差距,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与分级诊疗病种目录相衔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引导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医联体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在医联体内统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院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倾斜,统筹考虑医务人员加班、值班、巡回医疗等情况。落实医联体和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适当向指导和参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四)建立适宜的绩效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二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二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复核和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与医联体、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和创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指导各类医联体建设的专项文件、技术规范,明确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社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物价监管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督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医疗机构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相关制度政策,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支持度,为推动医联体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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