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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10-26  来源

单位

名 称

机构名称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通信地址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路管理站集资楼,房屋征收办公室

邮政编码

157399

电子邮箱

sfhfwzsbgs@163.com

传真

0453-

3983135

单位网站网址

公开电话

0453-

3983135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

王筱秋

联系电话

13089850033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报市政府,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结果。

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市政府发布。

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

对被征收房屋组织实施拆除工作。

负责房屋征收信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主任:王志宏      副主任:宋学文

内设机构

综合科  政策法规科  征收科

下属单位

绥芬河市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政策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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