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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解读三

2014-03-10  来源 绥芬河市工商局

国务院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并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降低注册资本门槛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方案》,在工商登记注册环节,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上述改革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简化住所登记手续

《方案》提出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将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也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并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为市场主体登记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