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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注册登记

2016-12-01  来源

一、办理事项: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注册登记

二、办理条件:

1、本人身份证明

2、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申请的情形

三、办理程序:申请注册登记

1、提交办理业务的证明、凭证。

2、审查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

3、到现场勘查工作场所,核查技术条件、核准销售资格等级。

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出具退办凭证。

2)符合条件的收存相关资料、出具受理凭证,填写《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4、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登记系统,确定登记编号,制作《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核发《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

5、复核全部资料,签批《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6、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签注《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发放《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将资料存入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档案。

四:需提交材料:

1、农业机械销售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提供相应的经营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4、提供主要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5、提供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有效期限:

《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有效期为3.

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

2、《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管理办法》

七、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八、办理机构:农机监理站 

九、办理地点:农机大楼三楼

十、责任人:陈淑娟

十一、联系电话:3989566

十二投诉电话:3989501

十三、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