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注册登记
2016-12-01 来源
一、办理事项: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注册登记
二、办理条件:
1、本人身份证明
2、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申请的情形
三、办理程序:申请注册登记
1、提交办理业务的证明、凭证。
2、审查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
3、到现场勘查工作场所,核查技术条件、核准销售资格等级。
(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出具退办凭证。
(2)符合条件的收存相关资料、出具受理凭证,填写《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4、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登记系统,确定登记编号,制作《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核发《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
5、复核全部资料,签批《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6、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签注《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发放《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将资料存入农业机械销售行业档案。
四:需提交材料:
1、农业机械销售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提供相应的经营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4、提供主要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5、提供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有效期限:
《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六、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
2、《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3、《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销售技术条件管理办法》
七、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八、办理机构:农机监理站
九、办理地点:农机大楼三楼
十、责任人:陈淑娟
十一、联系电话:3989566
十二投诉电话:3989501
十三、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