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正在载入中...
站内搜索:

视力残疾标准

2016-12-01  来源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一级

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

二级

0.02~<0.05;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

三级

0.05~<0.1

四级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 .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