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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牡丹江市婚育文明标识的通知

2016-11-25  来源

 

“牡丹江市婚育文明标识”,经过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组织专家认真评审、利用网络传媒有奖投票及后期修改制作等环节最终确定。自2009年5月26日起,“婚育文明标识”作为牡丹江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文化符号和品牌标志正式启用。现将“婚育文明标识”使用规则通知如下:

一、标识基本涵义

主标识图案以“M”的变形为主题设计,寓意弯弯的牡丹江,生生不息;以携手并肩的三口之家,表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渐变红色及蓝色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如红日东升,生机无限。整体体现“婚育文明”基本内涵——依法生育,利家利国;优生优育,优质服务;生殖健康,人文关怀;讲求道德,崇尚文化;男女平等,公平促进。

副标识中背景的绿色,代表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标识使用范围

标识使用的范围限于牡丹江地区人口计生系统的公务活动、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及宣传品制作发行。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标识用于商业活动及其它非公务活动。

三、标识使用规范

要严格遵循“牡丹江市婚育文明标识”的图案使用标识,不得随意改动标识图案。使用标识图案时可登陆牡丹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下载。

 

绥芬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