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
2016-11-25 来源
一、办理事项: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
二、办理条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程序:
甲方委托进行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
四、需提交材料:
1、勘测任务通知单
2、建设项目用地证明文件;
3、涉外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国家安全部门审查意见。
五、办结期限 :材料备齐后,自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 :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七、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八、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科室):规划设计所
十、办理地点:绥芬河市迎泽建材城B区五楼
十一、责任人:刘晓东
十二、联系电话:0453-5887713
十三、投诉电话:1394638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