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正在载入中...
站内搜索:

黑龙江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及增项

2016-11-25  来源

申请资质升级及增项

  1、在今年的资质证书年检结束后,对于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监理企业,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标准条件的可申请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

  2、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资质增项,应按102号令《规定》要求,如实填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字,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提出资质升级或增项的监理企业在资质年检的同时另报资质升级或增项的申请材料,并向建设厅提交申请报告;

  4、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凡出现填报不符合要求,包括主要印鉴不全及关键性文字难以辩认等情况,资质审批部门不予受理。

  5、对附件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印章签字的必须用原件,复印件无效。

  6、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必须是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工程监理企业任职或兼职,注册监理工程师如发生工作变动,请及时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7、甲级资质申报工作,实行“中国工程信息网和文字材料两种申报方式。但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有关情况,监理工程业绩要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申报,提出申报甲级资质的企业请提前与我厅建管处刘白羽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451-3644878,以便购买监理企业上网软件。

  8、工程管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需报送的材料份数如下:甲级一式三份,乙级一式两份,其中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资质的须增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