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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流程

2017-12-22  来源

一、新开业户借记卡缴税流程:

  1、纳税首先到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纳税人到绥芬河市地税局综合业务核定纳税定额,并领取综合业务发放的纳税管理卡;

  3、纳税人到中国银行绥芬河市支行营业部开立个人借记卡存折,办理建立对应有关系手续,并存足不低于应纳税额的存款。

  [注意事项:]纳税人到中行专设窗口办理建立对应关系业务时必须携带:纳税管理卡、税务登记证副本、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纳税人只需在征期结束前存足当月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即可与银行部门合作完成纳税人应纳税税款的划转入库。纳税人只需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打印纳税管理卡并领取完税凭证。

  二、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

  1、依据《征管法》,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首先到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窗口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对于涉及个人借记卡帐户变更的纳税人,需在办理完税务登记变更后携带纳税管理卡、税务登记证副本、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和资料到中国银行绥芬河市支行办理对应关系变更事宜。

  三、借记卡缴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发生解体、破产、撤销等原因而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借记卡缴税纳税人停、复业税务登记

  申请暂停营业的纳税人应到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有关停业手续。营业税纳税人办理停业手续应于征期前每月25-30日携带以下资料到绥芬河分局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停(歇)业:税务登记副本、纳税定额卡、发票购买本、剩余发票等资料。

   纳税人复业时,应到征收大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有关复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