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
2017-12-22 来源
(一)交警大队办理几种国产机动车的发牌业务,包括大型汽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
(二)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准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准逢车必检和重复处罚,不准白天检查机动车照明灯和非雨天检查雨刮器。
(三)在国道和省道实行交警错时上岗、联检联勤的勤务制度,确保主干公路不失控。及时拖拽故障车辆,防范事故,保证行车安全。
(四)严格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对超过五十元处罚的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交警大队做出决定。不准故意拖延处理交通违章的时间。
(五)交警大队和交警二中队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保证“122”事故报警系统有效运行,随时接受交通事故报案和接警。接报案后保证10分钟内出警,迅速赶赴现场。
(六)公布事故处理规定和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公开办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认定制度,轻微事故在5日内做出,一般事故在15日内做出,重特大事故在20日内做出,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经上级交警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和20日。事故处理中办案人员必须向当事人或当事人代表人出具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事故,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视情节可以不吊销驾驶证,并保证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
(七)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一般案件一周内给予答复,重大疑难案件最迟在一个月内上报调查结果。
(八)对因工作偏差造成的上访案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纠正偏差,办案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取消办案人处理事故资格。
(九)办证大厅公布办理牌证业务的程序、手续及收费项目标准,提供办事所需的表格、笔墨、桌椅及公用电话等便民服务。
(十一)办理车辆牌证及驾驶证业务,凡手续齐全的,做到随到随办,保证当日办完。做好驾驶证审验工作,并深入到驾驶员集中的厂矿企业,上门审验,尽可能少占用车辆运营时间,审验工作中不得搭车收费。
(十一)国产新车落户须知
车主凭下列手续到车管大厅车管业务窗口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1、合格证(已列入国家产品目录的);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
4、编、控(除货车外的公车);
5、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公车);
6、户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第一页和本人人名页);
7、车辆使用说明书。
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由车主自行去牡市交警支队车管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十二)补牌照、行驶证须知
1、补牌照:车主凭登报声明到交警队车管窗口领填补牌表,私车车主凭本人身份证在补牌表上签字,公车车主在补牌表上加盖公章。
2、补行驶证:车主凭登报声明、车辆照片一张到交警队车管窗口领填补证表,私车车主凭本人身份证在补证表上签字,公车车主在补证表上加盖公章。
(十三)业务时限公示
1、驾驶证登记项目变更、驾驶证转出、驾驶员审验,手续齐备,30分钟办理完毕。
2、换发驾驶证、补发驾驶证,手续齐备,1个月后准时领证。
3、军转地驾驶员换证,手续齐备,考试合格,1个月后准时领证。
4、外籍、港、澳、台驾驶证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随时受理换证手续,手续齐备,考试合格,1个月后准时领证。
5、车辆落户,手续齐备,30分钟之内办登记手续。
6、车辆报废、延缓报废、转间过户、异动变更,手续齐备,20分钟办理完毕。
7、车辆补牌、补证手续,5分钟办理完毕,7日内去牡支队办理完毕。
8、车辆定期检验,20分钟办理完毕,临时检验10分钟办理完毕。
9、车辆转籍、报停、复驶手续,10分钟办理完毕。
注:以上时限不包括去牡支队办理业务所需要的时间。
联系电话:394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