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11-24 来源 绥芬河市就业局
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更好地创业促进就业,现将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有我市户口的创业人员可申请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财政给予贴息。创业人员可到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就业大厅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咨询、提交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咨询电话:3948709
绥芬河市财政局、妇联
海融投资担保公司、就业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