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017-12-01  来源

按照市政府《绥芬河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绥政办发〔201741号)要求,为推进我局征地补偿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政府要求,2018年8月中旬前,完成我局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我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我局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为我市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基础数据,奠定坚实基础。

二、试点范围

按照市政府试点方案安排,我局主要围绕征地补偿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涉及的单位主要有规划耕保科、征地站、办公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计财科、法规科。

三、具体任务

(一)任务分工

一是试点工作由陈开业副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二是征地补偿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由规划耕保科负责,崔德玉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三是后勤保障方面由办公室负责,王平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四是执法监督方面由执法监察局负责,冯保全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五是费用支出方面由计财科负责,曹彩霞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六是依据审核方面由法规科负责,王洪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二)试点内容

一是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对征地补偿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征地补偿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是编制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实施中还要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推进会议。2017年10月10日前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陈开业同志负责)

(二)上报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法规科负责)

(三)接受上级分类指导。2017年10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帮助和指导试点单位做好政务公开相关标准等工作。(规划耕保科负责)

(四)开展试点工作。按照我局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工作,2018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规划耕保科负责)

(五)做好总结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于2018915日前,将试点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做好迎接省里验收准备。(规划耕保科负责)

(六)实行考核评估。局考核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局党组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推进扎实有序,取得实效。(局党组负责)

(二)积极探索创新。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标准化规范化。要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规划耕保科负责)

(三)加强工作交流。要与市政府办公室和各试点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规划耕保科负责)

(四)做好经验总结。要对试点情况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建议等。(规划耕保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