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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统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2018-01-17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黑发〔20163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29号)及《中共绥芬河市委、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芬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发〔201627号)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绥芬河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各项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建设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将此项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党支部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和“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通过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安排相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我局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党的建设、依法行政等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行政权力,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情况说明。

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取消了我局原有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

2、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管理规范。

根据《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芬河市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流程梳理工作实施方案>》(绥政办发[2015]43号)等的通知要求,我局共梳理出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和中介清单6项,并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发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无违法内容;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建立“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立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经核实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合法性审查,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提交讨论的情形;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

按照要求,我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主动向省市局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论证。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我局在“绥芬河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定了《绥芬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流程,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由法规科负责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建立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建立了统计执法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二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协调普查中心,核实基本单位名录库,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为下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统计法》等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真实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利用网络进行监督和指导。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组织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执法技巧,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本单位无行政执法违法或者不当的说明。我局依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参照《黑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制定《绥芬河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试行)》,并严格实施,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建立《绥芬河市统计行政执法内部考核目标》,对本局各专业人员的报表质量,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人员建设。我局共有统计执法人员8人,按照法制办的要求,本年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经过核查,本年度我局没有需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

3、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质量。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以评查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加强了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工作中注重与其它职能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改进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渐提高。 我局本年度没有行政执法处罚案件。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政府网站统计局网页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以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得到依法及时处理。本年度我局无群众投诉举报及反映问题的情况发生。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围绕政策和决策公开。首先是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绥芬河市统计信息网站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内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优,组织发展情况等。使党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 三是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按时发布我市月报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向社会发布半年和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内容,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统计信息及数据。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规范我局全体干部的行政行为,对在行政工作中有过错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特别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想方设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坚决保障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派专人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

2、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我局建立《绥芬河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拟聘请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为兼职法律顾问,按规定待2018年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按要求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并按要求制定《绥芬河市统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局设立法规科,专门负责全市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省、市举行的各项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做到能够履职尽责完成好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九、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着手,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

1、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依法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民意,提高决策质量。特别是要听取企业统计人员、专业人员、社会公众对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制度、统计建设、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度、合理性、便民性等意见和建议,使统计服务于社会落到实处。

3、拓宽统计执法思路,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考核,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以及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加强执法考核和评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完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4、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学法制度,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培养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健全解决群众诉求的体制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绥芬河市统计局

                                                                                                        201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