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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水产局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度自查报告

2018-01-17  来源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按照《绥芬河市2017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和《绥芬河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水产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规范执法活动作了大量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内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办法,成立了水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形成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为有效的开展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制定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意见建议,把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单位法建设的重点,通过继续组织好党员干部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把党员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在学法内容上,突出《宪法》、《行政许可法》及《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注重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开展文明执法、礼貌执法活动。保证每拿出学习法律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国家颁布出台一些新政策,及时用到执法工作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我局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均要求参加省、市各级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经过正规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完善制度建设

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根据实际继续完善了水产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回避制度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公开制度等,强化了机关内部管理,规范了执法行为。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缩减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压缩行政审批项目,缩减办事程序。健全和完善罚没实物的验收登记保管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办案人与罚没物资处置人相对分离。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纪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并且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在行政案件的查处过程,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今年未发生违规违法捕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也无违规执法行为。

四、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规范网络协同办公平台运行办公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按月做好本部门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加强信息保密工作,及时发布涉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动态,在办理《养殖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等有关证件时,要求办证人员严格审查应当提交的全部文件和手续,对可能有瑕疵或提交的文件不全的,一律缓办,凡有争议的不予办理,杜绝人情证。

五、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依法治渔工作,定期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对我市渔用饲料添加剂、禁用渔药等进行执法检查,按要求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工作制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企业名库录、执法人员名库录,并利用摇号的方式产生检查对象和对应的检查人员,并按抽查名单对10户养殖户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法添加和违禁用药。另外在禁渔期不定期对全市的主要河道进行执法检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同时宣传法律法规,保证了持续、良好的渔业秩序。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力度,尤其是在《渔业法的宣传还有待于采用新的形式进行有效的宣传。

加强自身法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增强执法意识,做到规范执法。

进一步完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绥芬河市水产局

                                         2017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