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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农委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018-01-16  来源

根据绥芬河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绥发〔201721)文件要求,对我委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执法局全体职工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农业综合执法局我委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综合机构,具体承担我委依法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执政

1、“一岗双责”履行到位。我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委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将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一是推行依法行政制度,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引导大家自觉依法办事。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对新出台的法律以及最新司法解释进行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培训,让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掌握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个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的情况实行考试制度。

(二)依法行政

1、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委依据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2、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修订完善了我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我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并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我委行政处罚量罚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3、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并规范运行。

(1)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我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公开运行。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为依托,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的执法办案机制。所有处罚案件纳入我委网上电子监察,网上全程监督,为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2)为增强执法刚性,严格执行农业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保护监管机制,维护公众权益,从而深入推进我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局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

4、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按时办结。二是将违法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及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措施等向公众予以公开三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确保服务承诺执行的严肃性。

5、依法保护执法环境。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建设。充分利用农民科技节、阳光工程培训等活动契机,深入乡村、田间地头,通过张挂条幅、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普及、解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济纠纷调解仲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经营、打假维权及农村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与交通广播合作开展在线问答活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农资市场经营、管理情况、农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认真给予咨询和答疑。提高了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增强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

6、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为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市的诚信体系,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建立了企业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把环境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实践中,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企业管理者的自觉性。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三)学法用法

1、开展法律进活动。一是进机关。创新形式,落实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进乡村。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法律知识在广大农村得到普及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进企业、农资经营店。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无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从两个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干部职工之间开展学法活动。实行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所有干部职工每年度学法时间超过40学时。二是在广大群众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通过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采取制作宣传图板、张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3、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一是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工作机构,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完善政策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努力提升法治化水平,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绥芬河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