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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2018-01-16  来源

2017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根据《绥芬河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清理,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材料全部精简、削减。以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但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取消或转为后置监管。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办事指南,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传统服务为信息化服务,制定便民手册,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三有原则。一是有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起草前,应当就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政策措施等进行充分调研,形成可转化成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报告。二是有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当对影响社会稳定、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报告,防止文件出台后出现漏洞,引发新的矛盾。三是有征求意见。制定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职责时,应当向所涉部门征求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重大专项规划、重大资金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设施设备采购、重大法规政策制定等,作出决策前都要履行规定程序,经过研究讨论作出决策。同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依法公开。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执法效率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社会救助工作、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进行及家庭寄养工作等6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对行政权力进行清查和梳理,经过梳理,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3项,制作行政权力告知单,绘制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协会组织进行行政权力的清理和规范,在建立权力清单基础上,全面设计流程,并推行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受理信访事项,全面落实网上受理信访案件制度,网上受理系统实行专人管理,有效处理案件,对于社会保障和涉军群体稳定两个方面重点工作,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以及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深入群众,积极排查摸底,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事项九起,处理九起,结案率达到100%,从源头上避免社会矛盾发生。

 

 

 

绥芬河市民政局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