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2016-09-27  来源 今日绥芬河 记者 吴惠娟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制行政权力、规范市场秩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市共征集6大类96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和建议,归纳梳理出相关问题46项,制定了《绥芬河市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绥芬河市发展环境整治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绥芬河市破坏发展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为从根本上优化发展环境,我市通过部门自查,深入内外贸企业、旅游企业和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召开市区企业、保税区企业、边合区企业、女企业家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函、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根据梳理出的问题,结合《绥芬河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和《中共绥芬河市委、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绥芬河市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绥芬河市发展环境整治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绥芬河市破坏发展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市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市各部门传达全省发展环境整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此外,我市紧紧抓住掌握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的基层科所队长这个关键群体,邀请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和有关同志,对130名市直和中省直行政审批和执法单位的基层科所队长进行了为期1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养。

我市还着力推进查案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共查办案件9起,处理20人次。

下一步,我市还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与督办检查、纪检巡视工作相结合,会同市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不负责任、懒政庸政,违规执法、司法不公,违约失信、政令不畅,服务不优、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等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企业和窗口单位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查案问责。巩固优化发展环境以来取得成果的同时,重拳整治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