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报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依法应对应建未建单位,个人逾期贷款行使行政执法权;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面向社会、方便群众办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与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合署办公,集中承办住房贷款等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主要服务项目有:
1、住房贷款;
2、为借款人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服务;
3、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贷审批;
4、住房公积金提取;
5、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
6、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
7、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服务提出宝贵意见。
业务咨询电话:394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