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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5个职能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责是:

(一)  归集业务科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计划;审核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和缴存工资总额,稽查全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情况;负责提取复审、以及其他缴存业务的复审。

(二)  贷款管理科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结清、逾期催收、期房转现房、解除抵押、征信查询等业务;组织安排年、季、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各项业务指标的计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发项目的签约审批及已签约开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  财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控制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贷款、购买国债、各项财务收支及分配等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款、增值收益存款等账户)的设立及各项资金收付款业务的管理、核算和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负责编制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  综合科

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承担中心秘书工作,负责行政公文的收发、批办、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中心印章管理工作了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服务及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的购置和发放工作;负责人事劳资、编制管理;负责中心的业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五)  服务大厅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自愿缴存各类业务的审核、信息查询、业务咨询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前台日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审及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