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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体广新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文化艺术、文化遗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全民健身、体彩发行等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和管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建设;指导、实施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实行监督管理;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

3、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

4、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化艺术产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5、拟订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审核申报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机构、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监督管理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审查广播电视播出节目,负责电影工作管理,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和相关技术管理。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普及。

7、拟订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和相关审批;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8、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文物保护相关业务工作及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珍贵文物的审核、认定。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馆建设及各馆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申报和管理。

9、负责对美术品经营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0、拟订动漫和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1、拟订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印刷业、出版物零售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集中整治行动。

12、贯彻、执行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检查和处理侵权盗版案件,依法调解版权纠纷。

13、负责对市属新闻机构申领新闻记者证进行审核,负责对省内报刊社、通讯社驻市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进行监管,负责对新闻记者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新闻采编活动进行监管。

14、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组织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工作。

15、统筹规划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6、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7、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8、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9、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20、归口管理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