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上级局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及省、市政府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重点行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组织实施完成上级局、地方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九、负责本地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负责税收理论和政策的综合性调研,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适度调控的建议。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