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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单位

经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后,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共有8家。分别是绥芬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东城大队、绥芬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西城大队、绥芬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绥北大队、绥芬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阜宁大队、绥芬河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绥芬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一、绥芬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东城大队、西城大队、绥北大队、阜宁大队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公益一类,均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行使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及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侵占人行道、广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建设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物业、排水(污水)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各项行政审批的日常监管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绥芬河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公益一类,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负责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计划、统一归集、统一核算;负责全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使用审核、组织应急代修;负责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等管理工作。

三、绥芬河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公益二类,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编制城区道路年度改造、维修计划、维护措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认证、立项、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市政道路、桥梁、亮化、排水等设施的日常管养和维修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清淤排涝工作;负责城区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和依附桥梁、道路、路灯设置各种管线、杆线和悬挂物勘察、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城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收集整理城区市政设施档案资料;协助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四、绥芬河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公益二类,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园林设施及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管理城市绿地、公园、河湖;组织绿化工程建设,接收竣工的城市绿化工程;组织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参与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绥芬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挂绥芬河市南岭生活垃圾处理场牌子,隶属市城市管理局,公益二类,按副科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服务区域主次干道(含绿化隔离带)、公共厕所、公共水域的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小区、单位的垃圾清运提供有偿服务;负责或参与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其它废弃物进行监管、运输和处理;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负责对管理区域内公用环境卫生设施的统一设置和管理,并参与城市建设中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编制环境卫生年度经费计划和专项财政计划;负责环境卫生社会化宣传工作。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及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淤泥填埋处理、粪便处理;负责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返喷排放工作,并对污水进行跟踪抽样化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