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正在载入中...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水务局
  • 水务局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和省、市有关发展水利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地方性不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水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4、主管全市河流、水库、行洪、滞洪、分洪区等水域、岸线、水工程及全市规划内拟建重要水库坝址的库区;负责全市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安排审查全市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5、主管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负责全市汛情旱情监测、分析、预报、传递、反馈;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灾、救灾、抢险;负责防汛物资调配、储备、保管;负责防汛专用通讯、指挥设施的管理;负责市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水土保持情况,组织监督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保护全市水土资源。

7、主管全市农村水利、防病改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受益单位和群众多渠道筹措水利资金,进行农田水利、乡镇供水、防病改水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负责全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8、负责城市地表供水水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城市水利工作。

9、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管理全市水利系统国有固定资产,并对水利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有关全市水利财务政策及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研究制订全市水利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根据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协调各类专业水利规划和工程建设规划,对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水库移民实行行业管理。

11、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跨行政区域的或多部门受益的重要水利工程。

12、负责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宣传、指挥和管理。

13、全市水利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