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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合作以及吸引外来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及其吸引外来投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拟定全市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经济合作重大项目前期费及招商引资工作资金预算,负责管理使用全市重大项目前期费及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3、负责全市大项目的总体谋划、收集、整理、筛选、策划包装、编印和推介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

4、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分解下达任务目标并负责检查、督办、考核,考核认定全市经济合作促进成果,负责兑现经济合作促进奖励政策。

5、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境内外重大经济合作促进交流工作活动;组织参与、协调重大项目的对接、洽谈事宜,负责对重大项目督办检查,跟踪问效;负责对国内外经济合作促进交流代表团的联络、协调、接待、洽谈等工作;负责同国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及其他投资者的联系工作。

6、负责全市重大项目领办、代办项目的服务工作;审核认定外来投资企业,核准颁发外来投资企业身份证,督促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政策;负责重点外来投资企业(项目)服务及包扶工作的协调、综合;受理外来投资者投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投诉案件。

7、负责全市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暨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指导全市各部门的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暨招商引资年度指标的确定;负责全市经济合作促进宣传,国内外经济合作的信息交流,掌握全国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动态,建立和维护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在明

联系电话:18604533355

电子信箱:sfhjjhzcjj@126.com